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新工厂(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02.07.2021 - 08:00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新工厂(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新工厂(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嘉晨大道10号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29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反馈意见联系人: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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