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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高性能润滑油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01.11.2021 - 03:0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高性能润滑油脂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嘉晨大道10号

4、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土地,新增建筑面积19000m2,主要建设仓库、高性能润滑油脂车间。购置皂化反应釜、调配罐、后处理装置、灌装线等设备,项目达产后,年产50000吨润滑油、脂。

5、建设性质: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川    联系电话:17055215609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名称:辽宁正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640762427

E-mali:79237217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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