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润滑脂国产化及含添加剂废桶清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现委托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润滑脂国产化及含添加剂废桶清洗项目
建设单位: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嘉晨大道10号
建设内容:润滑脂国产化在现有的高性能润滑脂车间进行扩建,安装1台皂化罐、4台调和罐、3条后处理线及相应的附属设备及管线等,完成后将增加7个润滑脂产品,预计年产量增加1700吨左右。其中含添加剂废桶清洗项目占地10平方米,依托现有的润滑油包装车间,购置1台气动隔膜泵,自行改造为高压清洗设备。项目达产后,年清洗空桶能力为6000只。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2012年9月11日取得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新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辽环函﹝2012﹞383号;项目于2015年7月7日通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一期验收,文号:辽环函﹝2015﹞180号,于2021年6月完成二期自主验收。
2020年11月13日取得了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关于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润滑脂车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辽营沿审批字﹝2020﹞7号;项目于2021年7月完成第一阶段自主验收,于2023年7月完成第二阶段自主验收。
2022年6月10日取得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润滑脂升级改造续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营行审﹝2022﹞193号,项目于2024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
2022年6月30日取得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高性能润滑油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营行审﹝2022﹞225号,项目于2024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
2024年12月25日取得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关于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锅炉燃烧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辽营沿审批字﹝2024﹞14号,项目于2025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
于2019年9月19日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最新于2025年6月23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210800X04050064R001R。
于2023年6月29日取得了《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210803-2023-032-L。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谷川
联系电话:17055215609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嘉晨大道10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15566531635
电子信箱:443683952@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递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直接送至建设单位。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实施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