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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新工厂(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06.04.2020 - 08:14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新工厂(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的化工板块西侧。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新工厂项目分二期建设,二期设计生产规模5×104t/a,其中润滑油34330t/a,乳化液15100t/a,自用添加剂570t/a,但是本验收项目仅建设了润滑油生产装置,生产规模为34330t/a。本项目未新增厂房,在原有的1#润滑油车间和2#润滑油车间增加生产装置,在原有储罐区增加23个储罐,利用原有仓库、公用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处、危险废物暂存间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运行后各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

1废气:本润滑油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含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项目一期已建的4#润滑油排气筒、5#乳化液排气筒和12#防锈脂及沥青吸收塔排气筒排放,3根排气筒高度均为15m。其中12#排气筒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去除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气体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主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维修。废气经治理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总排水口排放,近期通过新建管网和永久泵站送至沿海产业基地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待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本项目所有工业固废均进行合理处置,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项目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环保措施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意见中提出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需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需收集项目四周居民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为了使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在百忙中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联系人:谷总                  编制单位联系人:孙工

电话:17055215609                     电话:18640762427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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