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低噪音脂及增加调和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低噪音脂及增加调和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低噪音脂及增加调和罐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名称: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嘉晨大道10号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在高性能润滑脂车间购置安装3台预混罐、1台皂化罐、1台调和罐、1条后处理线及相应的附属设备及管线;在老润滑脂车间购置安装1台调和罐。项目达产后,将增加4个润滑脂产品,年产量增加1800吨。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8-7至2026-8-20止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Ym6qo707tlUZNsubZ03cw?pwd=0siq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嘉晨大道10号,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原经理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嘉晨大道10号,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40780476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