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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低噪音脂及增加调和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07.08.2026 - 12:03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低噪音脂及增加调和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低噪音脂及增加调和罐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名称: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嘉晨大道10号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在高性能润滑脂车间购置安装3台预混罐、1台皂化罐、1台调和罐、1条后处理线及相应的附属设备及管线;在老润滑脂车间购置安装1台调和罐。项目达产后,将增加4个润滑脂产品,年产量增加1800吨。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8-7至2026-8-20止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Ym6qo707tlUZNsubZ03cw?pwd=0siq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嘉晨大道10号,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原经理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嘉晨大道10号,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40780476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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